1、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 (1)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即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 (2)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 (3) 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尚未纳入新系统的发票:
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
2、知识拓展
(1) 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税款独立于商品价格之外(价外税)。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2) 什么是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3) 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两者有何不同?
税率和征收率
- 一般纳税人(税率) :13%、9%、6%、0;
- 一般纳税人(征收率):3%、5%(简易计税)
-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5%(特殊行业)
3、计税方法
(1)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适用税率
(2)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选择或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